*原創/致鬱系,我不知道算不算致鬱,但至少我校稿的時候哭了幾次

*有各種BUG,雖然用了西方的名字但不代表有參照史實,請大家別較真;)(乾

*第一人稱/字數一萬多,請愛惜眼睛不要在黑暗中看因為沒辦法三秒看完!(滾

標題取自特殊三十題21、永遠不說愛你

以上如有無法接受者請左上/右上叉叉!

戰爭結束了。

 

說真的,打從我有記憶起,我第一件學會的事就是如何在三分鐘內收拾好最重要的家當然後奪門而出──至少,住在城市裡時是這樣的。家父身有殘疾,大難不死,不能再去打仗。在我五歲的時候吧,我們舉家搬到鄉村,那裏不會一整天都砲聲隆隆,不用整天都豎起耳朵等待空襲警報,輕鬆多了。

戰爭結束,搬回城市裡似乎是理所當然的事──呃,反正爸媽是這麼說的,我自己沒什麼意見。總之我十七歲那年我們再次搬家,回到在我的記憶中充滿空投炸彈和鮮血的城市。

想當然,城市和我記憶中的差很多,雖然有些建築物外觀的磚瓦被炸得七零八落,可也比我以為的斷垣殘壁好太多了。家家戶戶張燈結彩,慶祝戰勝的喜悅。我一邊幫著清理家裡的灰塵,清除碎玻璃和彈殼,一邊分神思考──倘若今天我們是戰敗國,不知道這裡是什麼光景。

想想而已。

 

我不清楚歷史課本上會如何記載這段日子,但如果上頭只挑些光彩的、令人振奮的寫,我會說,那不夠誠實。

不,不是說謊。我們的生活改善(不用再躲進防空洞就是萬幸),經濟在進步,未來確實一片光明,但不只如此。

戰爭時期多半都待在鄉下的我其實沒有太多陰影,最多就是無法忍受煙火施放或者喇叭的聲音,可是我每天晚上都睡不著覺,因為住在我們家隔壁的是個退役士兵,他每個晚上都會扯開嗓子大吼大叫,什麼找掩護啦、敵人來襲啦。他還常常喊一個人的名字,菲爾。他一個晚上起碼會哭喊個幾十次,第一次聽見的時候我從床上跳起來,以為是我爸在喊我,結果睡在隔壁房間的我爸打鼾打得震天響,我才知道原來是隔壁戶的聲音。

戰爭已經結束了,那個人的世界卻依舊戰火連綿。

一開始我氣惱他害得我失眠,到後來我卻躺在床上,聽著那個人的聲音默默流淚。

 

回到城市之後我當然得給自己找份工作。以前住在鄉下的時候整天閒著沒事做,我經常跟著學怎麼蓋農舍或者之類的東西,所以我加入了政府組織的城市復興組織,清理倒塌的房屋、拆掉太老的建物、然後蓋起新的建築。因為我多少知道一些建築知識,所以工頭說以後可能會提拔我,要我多看多學。

收工之後我會和大夥一起去酒館,喝點東西才回家。那天晚上我剛在大衣口袋裡翻出一張寫了女性名字和一串地址的紙條,抬頭看見有個男人呆呆地站在公寓門口,望著空蕩蕩的馬路,不知道在想什麼。

男人身上的衣服很乾淨,只是有點舊。我不敢盯著他看──他的左手袖子軟塌塌的,他沒有左手。

我小心翼翼地走過他身邊,腦袋一片空白,耳邊好像迴盪著砲彈聲,我的心跳加快──大概是因為我不自覺地想像男人是怎麼失去左手的,和我年幼的時候總會看見的窗外若隱若現的火光畫面連結。

「不好意思。」

我停下腳步。

「不好意思。」男人在和我說話,我轉過去看他的時候,男人挺直了背脊,軍人的姿勢,「請問你住在幾樓?」

「三樓。」我毫不遲疑地回答他。我認得這個沙啞的聲音,他一開口我就知道了,我很熟,甚至到了一聽見就想哭的地步。

男人點點頭,「我──我平常都在家,今天早上出去買了東西,所以,所以我想問今天早上……有任何你們不認識的人去找你們嗎?」

「我不知道。」

男人的肩膀垮了下來。

「我白天都不在家。」我立刻接下去說:「所以我得回去問問我爸。」

「謝謝你。」男人很久之後才虛弱地笑了一下。然後他像是想起什麼似地伸出右手,「丹尼爾。」

「菲爾。」我握住他的手。

「什麼?」丹尼爾猛地使勁。

「我叫菲爾。菲利普,不過大家都喊我菲爾。」我有點想收回手,不過忍住了。

丹尼爾緩緩鬆開手,有點激動的神情又退回去原本頹喪的樣子。我是從他的眼神判斷的,畢竟他臉上的鬍子大把大把,遮蓋住他大半的臉。「抱歉,你和我一個朋友的名字一樣。我知道…………

「沒關係。」

丹尼爾對我笑了笑。我突然有種感覺,要不是我哥在我一歲的時候出事死了,他現在也會這樣對我笑。

 

丹尼爾說,菲爾是他的童年好友,他們從小一起長大,後來一起從軍,但是去了不同部隊。

「我們會一起偷吃我母親烤的派,一起踢球──闖禍的時候掩護彼此。」丹尼爾說。

我坐在他對面,手裡端著剛剛我說要過來丹尼爾家作客時我爸要我拿來的鹹肉派。「他被其他孩子欺負的時候我會替他出頭,我被欺負的時候他也會幫我打架。我們拿垃圾桶蓋當盾牌、拿樹枝當劍……要是早知道打仗那麼殘酷,以前我們一定不會玩那個。」

我沒上過戰場,所以我不知道該說什麼。「我很……我很抱歉。」

丹尼爾抬起一邊眉毛,有傷疤那邊,「你道歉什麼?」

我聳肩,咬一口我的鹹肉派。其實我不餓,我晚餐吃得很多,但是我不知道要說什麼,只好吃東西。「你剛剛問我的問題。」

「什麼?」

「有沒有不認識的人來我們家。我爸說沒有。你出門很久嗎?」

丹尼爾垂下眼睛,「……有沒有可能你爸──」

「我爸沒有出門。他不能走路,所以沒有出門。」

「噢。」丹尼爾愣了一下。他懂,所以沒有多問,「我很抱歉。」

「沒事。你是──你是在等菲爾嗎?」

他笑了。我想,因為他的大鬍子抖了一下,雖然也有可能他是扁嘴:「你怎麼這麼問?」

「因為……我不知道,我只是猜。」

「嗯。」他張開嘴咬了口鹹肉派,「我等他等了很久,所以想……他有沒有可能看我不在家就去問鄰居。我爸媽都死了,他也是,所以他回來也只能找我了。」

我沉默了一下,不知道該怎麼說。「他有寫信來告訴你他什麼時候會來找你嗎?」

丹尼爾的眼睛眨了好幾下,「……沒有。」

我點點頭。覺得自己不該再繼續問下去,想找個話題,卻發現根本沒什麼好聊的,我不認識丹尼爾,對他的認識僅止於這一個小時的交談以及搬回城市以來每天晚上聽到的夢魘,不論問他什麼都很唐突,聊天氣又很蠢。

「你幾歲?」丹尼爾猛地開口。

「我?我現在十八。」

「可以喝酒了。」

「是。」

「我現在三十。」丹尼爾看著天花板說。

又是一陣沉默。我覺得我先該回家,省得待在這邊讓我們都尷尬,可是總覺得如果就這樣離開,我晚上會睡不著。不是因為丹尼爾的鬼吼鬼叫,是因為我自己會擔心這個男人。他剛剛在樓下等人的時候,看起來快要發瘋了。

我突然注意到丹尼爾的廚房,滿亂的。「你都去外面吃嗎?我是說,你為了等……為了等人,會不會都自己煮飯?」

……我努力自己煮。」

這回應很勉強,就像我同事問我要不要跟他們一起去紅燈區的時候我想辦法拒絕他們的語氣。

「你喜歡紅酒牛肉燉飯嗎,丹尼爾?」

 

我開始習慣收工之後帶點東西去給丹尼爾吃。他會做菜,但多半慘不忍睹,我現在才知道每天晚上會聞到的燒焦味是怎麼來的,原來就是他家傳來的。

他有嘗試著做菜給我吃,不過那味道真是難以形容。這麼說吧,簡直就是悲劇,最最最希臘式的悲劇,沒有半點轉圜餘地。我嘲笑他,說他會把自己毒死,丹尼爾倒也沒生氣,只問我那我常去吃的那家餐館到底有什麼好吃的。隔天我給他帶了紅酒牛肉燉飯。他吃著,沒有讚美,不過有說那是他這陣子吃起來最像人類吃的食物,所以我就養成了給他帶東西吃的習慣。反正也剛好我不太想天天跟工地的同事去酒吧,他們會大聲和女性調情,偷摸所有女人的臀部。我喜歡酒吧的燈光,但我不喜歡跟他們一起去。

「謝謝,菲爾,謝謝。」

每天我帶晚餐去給他的時候他都會道謝,不過他說「菲爾」的時候不喜歡看我。我能理解,也不介意丹尼爾把我當成替身。他的生活很自閉,不到家裡空無一物絕對不出門去買生活必需品──認識我之後,他更是把錢拿給我讓我去幫他買,不踏出家門半步。他不和任何人往來,他被整棟公寓的人當成怪胎,只有我知道他可以正常地和人對話,偶爾還會說無聊的諧音笑話,心情好的時候會關心我的工作辛不辛苦。

我媽開我玩笑,說難道我想放棄建築師,轉戰心理治療師,我卻知道那無關乎我是不是很會開導人家,只是因為我的名字是菲爾。

我不特別,特別的是菲爾。

有天晚上我們收工得比較晚,我去餐館給丹尼爾帶晚餐(奶油蘑菇燉飯,他不喜歡奶油,但我那天特別想吃),碰到了克莉絲汀。她就是幾個月前在我的口袋裡塞紙條的女孩──她在找我搭話的時候,自己承認的。她有一頭棕色長髮,在腦後盤成髮髻。不漂亮,但很可愛,我喜歡她臉上那些小雀斑。克莉絲汀害羞得緊,她說她為了我去酒吧,只為了看能不能碰到我,又花了一個月才敢給我塞紙條。我忍不住坐在那邊陪她吃完她的晚餐,我和丹尼爾的大概都有點涼掉了。分手的時候,我們約了週末的時候一起去看電影。

我提著晚餐回家,小跑步,怕回到家的時候只能吃冷飯。到樓下的時候,丹尼爾站在街燈下一個勁兒的猛抽菸。我停下腳步,不懂發生了什麼事──丹尼爾討厭出門,不論是為了等人還是其他的什麼壓力創傷症候群,他討厭出門。他的腳邊都是菸蒂,一看見我就把手上的菸蒂也扔到地上,用腳跟使勁捻熄。

「你去哪了?」他問,語氣焦慮。小時候我出門去偷爬樹,回家的時候我媽也會這樣問我。

「我和朋友吃飯。」他穿得很少,我皺著眉頭,「丹尼爾,你應該加件──」

「你不能丟下我,菲爾。」他說,眼睛沒有看我。

「我沒有丟下你。我帶了晚飯回來。」我舉起手中的袋子,「你上星期說好吃那家。」

「不要丟下我。」他重複同一句話,站直身子的姿勢很僵硬,「不要離開我。」

「我現在回來了,丹尼爾。」我知道他為什麼這樣,但忍不住有點焦躁。我就站在這邊,又沒去哪。「我沒離開。」

「不要走,菲爾。」

他抬起眼睛看我。

好像沒有在看我,又好像有。他的眼神好像穿透我看到我背後的某個地方,卻又好像看著我。

他身後那盞路燈閃了兩下。我的鼻尖被毛毛雨滴到。

「你不該這樣亂丟菸蒂。」我開口,「我們該上去了,丹尼爾。你的晚飯要冷掉了。」

我轉身走上公寓樓梯,卻沒聽見身後有跟上的腳步聲。回頭一看,丹尼爾正彎著腰,用右手把試著把菸蒂都撿起來。他的左手袖子在他身邊晃,他只有右手,根本沒辦法把全部的菸蒂都兜在掌心、同時繼續撿其他菸蒂。

他今天晚上很不正常,平常就算我比較晚去找他,他也不過問我去哪了。

我突然想問他,是不是菲爾寫信給他了,是不是菲爾說要回來找他了還是其他什麼不太好的消息。

可是我不敢問。如果丹尼爾不想說,如果丹尼爾想把那些藏起來,我就不該說出來讓那件事成真,我不能把那件事拖到現實裡面,我沒那個資格,我叫作菲爾但我不是菲爾。

丹尼爾一不小心,把他兜在掌心的菸蒂都掉到地上。他根本沒辦法把它們都撿起來,他做的只有把菸蒂稍稍集中在同一個區塊罷了。他沒說什麼,只是彎著腰,繼續默默地撿。

「你這個白痴。」我說。我把晚餐放在階梯上,跑下去幫他撿。「你這個白痴。」

我不太清楚我到底是不是在說他。

 

那個冬天丹尼爾的話很少,他比以前更沈默寡言,也不說諧音笑話了。他常常只是坐在窗邊的扶手椅上看著外邊發呆,我就算去了也沒辦法做什麼。好險他還願意把我帶去的晚餐吃掉,後來還接受我的提議,在我媽把午餐端去的時候開門拿去吃。至少他還願意吃飯,我也沒開口說服他說要吃飯才能繼續等什麼的,也許他快瘋了但還是有保持最基本的理智。

大概是他真的心情太差了,差到他半夜的夢話都少說了。我有時候半夜起來,甚至連他嗚咽的聲音都聽不見。偶爾還會有一兩聲「菲爾」,不過比起以前真的少了很多。

本來我覺得他不說話,心情不好,我待在那邊徒增他困擾,所以帶了晚飯過去就打算走,可是他看著我的眼神,讓我知道他只是怕我生氣才不敢重複那個晚上的「不要走」。所以我還是會待在他那邊把晚飯吃完,然後任他坐在窗邊發呆,我自己則埋頭苦讀建築學磚塊書。

丹尼爾家裡很冷,不過他沒那麼多錢買暖氣,政府給的軍人津貼只夠他維持日常生活。我們家狀況可能好一點,不過也只能買一台二手暖氣湊合,我有想要試著存錢給丹尼爾也買一台,不過我爸看醫生要花錢,錢實在存不起來。我到丹尼爾家時老是冷得發抖,丹尼爾把他那件厚得要死重得要命的外套搬出來讓我蓋腳,然後繼續坐在窗邊發呆。

「菲爾。」有天他開口,望著窗外,「你可以走了。」

「什麼?」我正給建築構造之類的東西搞得七葷八素,沒聽懂他在說什麼,「我去哪?」

他沒回答我,但我也沒膽子追問他,只是看著他的背影發呆。

……晚飯。」他又開口。

「什麼?」

「明天的晚飯,我想吃紅酒牛肉燉飯。」

莫名其妙。不過至少他又開始跟我說話了。

 

還是冷,但隨著春天季節接近,家家戶戶養在窗台上的花草綻放,走在街道上一片五彩斑斕,生機盎然,充滿了希望的感覺。

大概是天氣轉暖的關係,丹尼爾的心情也漸漸好起來。他比剛進入冬天那時候要來得精神多了,至少他又會講諧音笑話,有一次洗澡還唱歌,他家浴室就貼在我家廚房邊,所以我聽得一清二楚。

我晚上不去任何地方了,只要一收工就去買晚餐,然後回家,和丹尼爾一邊用那台撿回家的二手電視看肥皂劇一邊消磨時間。我週末才和克莉絲汀約會,去湖邊散步,或者去跳舞什麼的。她是個好女孩,我很喜歡她,她有時候提早結束了銀行的工作就會來工地找我,陪我一起去買晚餐。她知道丹尼爾的事情,我也常常和丹尼爾提起她,不過丹尼爾好像不太愛聽,說這些磨磨嘰嘰的事情就和肥皂劇一樣蠢。我不介意他這樣說,畢竟要他那樣一個三十幾歲的男人聽這些事情大概真的挺煩人的,雖然他不阻止我說。有幾次我想把她介紹給他,畢竟他就像我哥哥,可丹尼爾拒絕了,當然。

「下次吧,菲爾,下次吧。」

他看著我說。

我翻翻白眼,叫他把我媽烤的餅乾都吃掉。

五月初的時候,丹尼爾居然修剪了那一大叢他從來不處理的鬍子,認識幾年來我第一次看見他完整的五官還有臉部輪廓。他的鼻子很挺,就是打仗的時候不知道被怎麼所以有點歪了,上頭還有疤。他有一雙漂亮的綠眼睛,要是女孩子被那雙眼睛盯久了鐵定連自己在哪都會忘記。我不知道要怎麼形容一個男人的臉,反正他就是一進酒吧,女孩就會全部貼上來的那種男人。我有一次試著邀他一起去玩,他不以為然地「哈」了一聲。

「哪個女孩喜歡這個,菲爾?」他拎起空蕩蕩的左邊袖子,一臉嘲諷。

「噢,拜託,老兄,她們只會看見一個帥得要死、三十出頭的性感單身漢。」

丹尼爾瞪著我,「告訴我你沒有偷看我洗澡。」

「我沒有,但你唱歌的聲音超大聲的。」

他哈哈大笑。

「那你到底要不要和我出去?」我等他笑到一個段落後問他。

他摸了摸下顎留著的短鬚,「絕不,菲爾。」

他的心情變好了,我不知道是不是因為又有菲爾的消息來了──可能菲爾要回來了吧。

但我還是不敢提起,怕這些是海市蜃樓,沙漠中常見的那種玩意兒。

 

丹尼爾在和平廣場的報攤給自己找了一份工作,我知道的時候嚇壞了,我問他難道你不待在家等菲爾嗎,他說菲爾知道他把備用鑰匙藏在我家的盆栽下。我翻了個白眼,丹尼爾不喜歡盆栽,所以說要把鑰匙藏在我家這邊,他告訴我的時候我都不知道該怎麼說他了。不過我媽我爸都沒反對,我也沒反對,畢竟這又沒什麼好拒絕的。

基於好奇,我有天上班前繞去和平廣場偷看,我發誓我從來沒看過報攤前擠那麼多太太小姐,也沒看過哪個人買報紙要在報攤前面停個三五分鐘不走的。

丹尼爾很努力地融入社會,我滿感動,就像我媽成功養大一個小孩會有的那種感動。不過我也有點不甘心,只照顧我的哥哥交了女朋友的失落感,像個小鬼。我告訴克莉絲汀之後,她笑我傻。

『別想太多,菲爾,丹尼爾最疼你了。』

我是挺傻的,但克莉絲汀也很傻。不能怪她,她不知道丹尼爾疼的是菲爾不是我。等到菲爾去我家門前的盆栽下面拿了鑰匙然後開門去丹尼爾家,我就再也不用買晚飯去給丹尼爾吃,他也不會再在冬天的時候把他的厚外套借我蓋腳了。

 

我正式成為政府聘用的建築設計師時,丹尼爾說要請我吃飯。

我還在想菲爾的事情,我那陣子養成了買晚飯回家後都要去看看盆栽下的鑰匙還在不在的習慣。

「發呆啊,小子。」丹尼爾用他的啤酒杯來撞我的。我們挑的是我常買晚飯的那家小餐館。「這是你的好日子,多吃一點。」

我點點頭,然後猛地看向他,「你叫我……

「什麼?」他一臉困惑。

……沒事。」第一次聽他喊我菲爾以外的稱呼,很不習慣,但也沒什麼好大驚小怪的。我一口喝乾我的啤酒,「嘿,丹尼爾,既然你現在已經願意出門了,等會我們去酒吧!」

「我不去。」他馬上回絕我。我不意外。

「為什麼?」我實在有點想念酒吧的啤酒了,味道比餐館這邊的要好。

他嚴肅地傾身,右手撐在桌面上、一本正經地看著我:「我得了一種一進酒吧就會抓狂的病。我會脫的光溜溜的,用酒瓶砸跳舞的人的頭。」

我瞪著他。

「什麼鬼?」我問。

丹尼爾還是拒絕去酒吧,可是他答應和我去看午夜電影。

 

某個週末,答應我的求婚的克莉絲汀來我們家吃午飯,順便慶祝我的二十四歲生日。

我沒邀丹尼爾,我知道他還是不喜歡和太多人接觸,而且他對克莉絲汀的事情總是表現得厭煩大於喜歡──不過讓我驚喜的是,當我帶克莉絲汀上樓時,丹尼爾在我家,穿著有點舊可是還是很棒的西裝,頭髮梳得整整齊齊,笑容滿面地打開門邀請克莉絲汀進門。

他開門的時候我正彎身去看盆栽底下,所以聽見他的聲音嚇得我差點把整個盆栽給掀翻。

丹尼爾說,是我媽去按門鈴親自邀請他的。

「他沒有拒絕,菲利普,你不應該一口咬定丹尼爾會拒絕,這不是朋友該做的事情。」我媽嚴肅地說,「我希望下次你要禮貌地親自邀請他。」

「噢,拜託,媽,我哪知道!」

我趁我媽回去弄南瓜濃湯的時候對廚房外的丹尼爾比中指,他無所謂地聳肩。坐著輪椅經過的我爸看到我豎起的兩根中指,狠狠地罵了我一頓。

用餐的氣氛很好,爸媽喜歡克莉絲汀,也喜歡丹尼爾。他們只顧著幫兩個客人添菜,反而忘了我這個兒子,還好丹尼爾和克莉絲汀也幫我夾菜,我才覺得自己沒那麼可憐。

「克莉絲汀,聽我說。」丹尼爾越過我,右手拍拍克莉絲汀的手背,「結婚後,妳要明令禁止這傢伙去酒吧喝酒。」

「我會的。」克莉絲汀笑著說。

「你自己不愛去,現在還讓莉絲不讓我去。」我自己一個人是不會去酒吧的,不過我還是抗議。

「你懂什麼,小子,你要是醜一點再蠢一點,脫衣舞場我都讓你去。」丹尼爾彈我的額頭,把我打到一邊去,「小心點,克莉絲汀,他的大衣口袋有時候連男人塞的紙條都有。」

「你說謊,我從來沒看過。」

「你當然沒有,我都處理掉了,不然克莉絲汀發現了看你該怎麼解釋。」

我目瞪口呆,而克莉絲汀放聲大笑了起來。我看著丹尼爾和克莉絲汀說說笑笑、眉飛色舞的神氣模樣,突然感受到前所未有的滿足感。好像我真的有一個哥哥,好像我不再是丹尼爾的菲爾,我就只是菲爾。

克莉絲汀跟我媽把吃完的盤子都收回廚房以後,端了大蛋糕出來。我爸用打火機把蠟燭都點起來,大家幫我唱了生日快樂歌,讓我許願之後把蠟燭吹熄。

我希望我爸媽都身體健康,希望克莉絲汀和我結婚後可以生兩個小孩,然後希望菲爾儘早回來、別讓丹尼爾等得那麼辛苦。

我吹熄蠟燭,大家都笑著拍手,恭喜我二十四歲生日快樂。

「生日快樂,菲爾。」丹尼爾說。他看著蛋糕,沒有看我。

 

可惜,我哥早就死了。

 

婚禮準備的期間有很多繁瑣的事情,克莉絲汀的脾氣很好,而我反正沒什麼堅持,想著讓克莉絲汀高興,讓她說兩句也就順著她了。她也會讓著我,比方說我不是很希望她家那個莽莽撞撞又沒禮貌的大表哥坐在丹尼爾旁邊,她二話不說就答應我了。

我在同一棟公寓的二樓租了房子,看著新房間,我跟克莉絲汀都很興奮。我們沒有太多錢佈置,有些東西還是從家裡搬舊的來。但床是新的,丹尼爾幫我們買的,我都不知道他什麼時候存了那麼多錢,他不准我拒絕,說是我陪他吃那麼多年的晚餐,這點回報我必須收下。

婚禮前的晚上,我開心地買了一打啤酒和丹尼爾在他家客廳一起喝。一打喝完,丹尼爾居然嫌不夠,把威士忌也拿出來灌。我怕宿醉讓我在婚禮上吐,不敢再喝,也勸丹尼爾別喝了,那又不是柳橙汁。

「不准你在牧師面前吐!」我警告我的伴郎。

「我酒量很好。」

這樣說著的丹尼爾醉倒了,毫無意外。

我把他的右手臂繞過我的肩頸。雖然認識那麼多年,我對他沒有左手這件事已經連做夢都不會忘記,但當我的手環過他的身體,碰不到他的左手而是直接接觸他的身體時,我還是頭皮一陣發麻──光是想像他怎麼失去手臂的,我就想哭,過了多久都是這樣。

我把丹尼爾搬回房間放到他的床上。他的房間東西很少,就是最基本的一張床跟一個衣櫃而已。一想到結婚之後就再也不能天天和他一起吃飯,我結婚的興奮平白無故退了不少。雖然丹尼爾主動說還是可以一起用餐,反正就住在他家樓下,我卻不相信他。我看得出來他在說謊。

這很奇怪。我一開始只是因為他半夜會有的夢魘、他那會害死自己的廚藝和飄來飄去的左手袖子才覺得要是丟下他我會良心不安,到後來我卻覺得他就像我哥。有個哥哥的感覺很好,我把他當親兄弟。在他心中我不過是一個不知道什麼時候會回來的人的影子,奇怪的是我並沒有覺得這樣很令人難過或者是不公平,我只是覺得丟下他他很可憐。

現在我會這麼難過大概是因為要戒斷習慣的不安吧。以後回家要看盆栽下有沒有鑰匙還得多爬一層樓,光想就覺得不對勁。

我抓抓頭髮,放棄想這麼複雜的事情、要出去收拾客廳的混亂之前,我瞥到他床頭上擺了一張信紙,已經有點軟攤攤的破爛感覺,鐵定是很久以前的了。我也沒放在心上,不過再仔細一看,上頭的字寫得既大又醜,扭扭曲曲,好像這人才剛學怎麼寫字。我瞇起眼睛,在黑暗中看見署名人是菲爾。

可是丹尼爾一直說他沒有收到菲爾的信。他沒必要跟我說謊。

丹尼爾睡得很熟,他在打呼。我敵不過好奇心,拿起信走到窗邊,就著外邊的光線看信。我沒打算細看,只是想知道丹尼爾的菲爾什麼時候才要回來。

 

丹尼爾:

嗨,老兄。

我的字很醜吧,我用左手寫的。

我收到你的信,你說你退伍了,你被炸斷了左手。你的左手在我這兒呢,謝謝你的左手,我四肢本來都該被轟掉的,好險還剩左手給你寫信。

不好笑,抱歉。

我只是想告訴你,你還記得我們老說回家之後要去酒吧喝個爛醉,然後去睡在水溝裡嗎?

抱歉我要食言了。

上一封信我不敢告訴你,但是我感染得有點嚴重,醫生說我還能給你寫信真是奇蹟,你懂嗎?

不要等我了,丹尼爾,不要等我了。

喝杯酒為我哭一哭就好。也許過個一年,你就忘了我吧。

別擔心我,我很好。

我很好。我只是得先走了。你知道。反正總有一天我們可以再見。

我先寫到這兒,我好想睡。晚安,丹尼爾。

菲爾

 

字很醜,我花了好段時間才看完。

我的手指僵硬,信在我手中變得好重,我手一抖,信就掉了下去。

在信紙邊上有寫寄信日期,四年前。那天我有印象,因為那是我和克莉絲汀相遇那天,也是我拎著奶油蘑菇燉飯回家,丹尼爾站在街燈下猛抽菸等我的那一天。

所以那天晚上他失控不為別的,是菲爾真的死了。

也許他早就知道菲爾快死了,但是他還祈禱菲爾會回來,所以他才會跑到樓下,瘋子一樣問我有沒有不認識的人去找他。

他只剩下自己一個人了,所以現在,所以以後,所以以後他要怎麼辦?

我靠著牆坐下,呼吸很快卻不敢太重,我不敢吵醒丹尼爾。

丹尼爾早就知道菲爾已經死了。他不管等多久都等不到菲爾,怎麼等都沒用。他還說謊騙我,說菲爾知道他的備用鑰匙藏在哪裡。他知道,他早就知道,他分明知道菲爾已經不可能回來了。

也許菲爾還活著,我不知道。我不知道……可是那封信上到處都是寫字寫到一半筆撇開的痕跡,那是脫力的時候才會有的,我每次半夜畫建築藍圖的時候都會這樣,打瞌睡的時候筆偏開的痕跡。那封信上有好多,菲爾沒力氣寫字了,我不知道快死的人是什麼樣子,但是菲爾在寫那封信的時候真的快死了,而且沒辦法救。

所以菲爾死了。

可能他活著,但是四年,這封信之後過了四年,他一定已經死了。

我不知道我在想什麼,我的腦子很亂。

所以菲爾早就死了,丹尼爾知道。

我坐在地上,丹尼爾不知道什麼時候不再打呼,房間裡安靜得可怕。

 

我一定是不知道什麼時候不小心睡著了。隔天早上醒來的時候,我躺在丹尼爾的床上,身上蓋著棉被。房間裡一個人都沒有。

我推開被子,渾渾噩噩地走出房間。房子裡什麼東西都沒少,沒有使用痕跡的廚房裡還有以前被丹尼爾虐待的鍋子,客廳裡有那台丹尼爾撿回來的二手電視,有個彈簧彈出來的破沙發,跟丹尼爾最喜歡的扶手椅。房子裡少的只有昨天晚上亂丟的酒瓶,有人清乾淨了。

他清乾淨然後走了。

我甚至沒有開口說話。丹尼爾走了,我知道。

我走到沙發邊然後坐下。矮几上放著一張信紙,我知道,我看到了,可是我沒去動它。我看著天花板,淡色的壁紙因為丹尼爾抽菸而被熏得泛黃了。

「菲爾?菲爾,你在這嗎?」

門外有人在敲門,是我媽。她知道我昨天晚上跑來丹尼爾家喝酒。

我坐直身子,伸手去拿那張擺在矮几上的信紙。

 

菲利普:

我很抱歉。

很抱歉我什麼都沒說就走了。我希望你過得幸福。我知道你會,你愛克莉絲汀,克莉絲汀也愛你,你們會過得很好。

有件事我一直都沒有跟你說過。我的人生中有兩個很重要的菲爾,一個我來不及告訴他,一個我不能告訴他。

這事你聽聽就好,你知道我常常亂說話。

聽我的,別再去酒吧了,別讓克莉絲汀擔心你。

我的衣櫃裡面有枝鋼筆,你去找找,那是我本來想在你當上建築師的時候給你的,可是當時錢不太夠,我拖到昨天才存夠錢去買回來,謝天謝地,趕上了。

拿去用吧,別浪費。用的時候希望你能想起老丹尼爾,記得有個老瘋子老在你睡覺的時候在隔壁大吼大叫。

我很抱歉不能參加你的婚禮,我很抱歉。我知道趁你睡著的時候離開很過分,我很抱歉。只是我是時候離開了,我攪亂你的人生太久,小子。我要去旅行了,去看看以前去過卻沒能好好看的地方,你懂吧,打仗的時候誰有時間看風景。

別找我,過你的日子。沒有我在你也能過得很好。別擔心我,我會好好吃飯,我那台電視如果你和克莉絲汀想要就搬去,等你們買了新的再淘汰。

 

「菲爾?丹尼爾?醒醒,該準備了!」

 

我把信紙翻面,他顯然還沒寫完,又沒有第二張紙,那一定是寫在背面。

 

上帝祝福你的人生,小子。你是個好男孩。

再次抱歉我沒辦法參與你人生的重要時刻,可是記得,

 

這封信沒有署名,最後幾個字被兇猛的劃掉了。

我媽在使勁拍門,她很慌張,她擔心我們是不是醉死了。我好奇她為什麼不去拿我們家門口盆栽下面的備用鑰匙……然後我想起來,丹尼爾只告訴過我鑰匙藏在哪。

 

他說菲爾知道他把備用鑰匙藏在我家的盆栽下。

 

我拿著信紙,往後靠在沙發上,吐了很長很長很長一口氣。

 

「丹尼爾,」我說,儘管他不在這,也聽不到。「丹尼爾,你這個王八蛋。」

你這個天殺的王八蛋。

 

 

 

 

 

【後記】

王 八 蛋

看見沒有,怕虐又愛虐的人就在這邊,我還沒膽子用同人開刀,哈!(神經病

順便說這篇本來是手寫稿,大家能懂兩天內手寫了一萬多字的感覺嗎,我不是很懂我在幹嘛內。(you idiot

我只是突然想寫寫一個暗戀,而且到最後沒有戀愛的故事吧,呃errrrr,是的,我現在要來講一個我覺得很虐的刀子:

 

那就是菲爾真的不是用愛情的眼光在看丹尼爾的他從頭到尾都把丹尼爾當成哥哥。

 

所以這篇完全沒有「其實我也很愛你但我現在才發現」的設定,只有「我把你當哥哥你為什麼要離開我」的可年大男孩ˊˋ(幹

一開始菲爾的設定沒這麼多,也沒寫「我」跟菲爾是同一個名字,可是寫著寫著筆一歪!

就變成這樣了。

按照我本來的設定的話大概三千字就能寫完惹,「我」某天回家的時候看見丹尼爾家門大開,門前飄著那張菲爾寫的信,從此丹尼爾就失蹤了

嘿丟↑一開始的設定後來擴張成這樣......寫到我自己在哭但我也不知道我在哭什麼XD

⊙∀⊙

可是寫完之後有種詭異的暢快感,超暢快的。(打個大飽嗝

就仄樣,希望打家還喜歡這篇原創,謝謝願意看到這邊的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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